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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下半年毕业申请通告
一、申请条件
考生已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、实践性环节考核、毕业论文(设计),并取得合格成绩;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已通过审核;思想品德符合要求;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已通过本科段资格审核(以下简称“资审”);外省转入考生,已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、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等。
二、申请方式
考生在规定时间内,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(www.jseea.cn)“招考业务”栏目“自学考试”页面,点击“考生入口”进行登录(以下简称“信息平台”),选择“2024年下半年社会自考毕业申请”项目进行网上申请。每天晚间22:00至次日上午8:00为信息平台维护时间,相关功能关闭。
三、申请流程
申请流程 | 涉及考生 | 办理事项 |
毕业申请阶段 | 拟申请本次毕业的全体考生 |
11月25日-12月3日:自行在信息平台中上传毕业材料图片、核对个人申请信息、提交毕业申请。 12月1日-5日:及时登录信息平台查看初审结果。 |
现场确认阶段(部分考生) | 初审结果中注明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 | 12月1日-5日:携带相关材料,按要求到所属县(市、区)考办进行现场确认。 |
毕业办理流程及信息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1。
四、具体事项说明
(一)毕业申请阶段
1.提交申请时间
11月25日上午9:00至12月3日下午5:00。
2.办理事项
(1)上传毕业材料图片:包括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》(以下简称“思想品德鉴定表”)图片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证件照片。
(2)提交毕业申请:核对个人申请信息,提交毕业申请。
(3)查看初审结果:12月1-5日期间,在信息平台中查看毕业初审结果。
3.注意事项
(1)《思想品德鉴定表》相关要求
下载:考生进入“2024年下半年社会自考毕业申请”项目,在“申请前准备”栏目中自行填写并下载。表内基本信息部分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,核对无误后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其它部分内容。
填写:自我鉴定一栏,由考生本人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的政治思想、自学态度、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小结,须如实填写并手写签名;单位鉴定一栏,由考生单位(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,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、镇人民政府)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。填表时间应在毕业申请办理规定时间内。
上传:《思想品德鉴定表》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。表格内容显示完整、字迹清晰,无模糊、无遮挡的情况。文件须为jpg格式。
(2)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上传要求
证件图片所有字迹完整清晰,无模糊、无遮挡的情况;证件四个边角完整露出,无残缺、破损、缺失;信息真实有效,无任何修改、PS、遮挡等处理。文件须为jpg格式。
(3)证件照上传要求
证件照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,照片须符合毕业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。具体要求见附件2。
(4)个人信息变更办理说明
如申请毕业时的身份证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等)与信息平台中的个人信息不一致,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、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属县(市、区)考办核验信息后,方可申请毕业。
(5)初审结果说明
12月1-5日期间,考生须在信息平台中下载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初审结果通知单》(以下简称《初审通知单》)查看审核结果。
未能通过初审的考生:可在毕业申请办理时间内,按要求修改申请信息并重新提交。
通过初审且不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:在领取证书前应保持电话畅通,并及时关注所属县(市、区)考办发布的毕业证书发放通告。
通过初审且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:按初审意见,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县(市、区)考办进行现场确认。
(二)现场确认阶段(部分考生)
1.办理时间:12月1日上午9:00至12月5日下午5:00。
2.办理事项:《初审通知单》中注明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,携带相关材料,到所属县(市、区)考办进行现场确认。
3.现场确认材料要求:
(1)考生手工添加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(原纸质免考单、实践论文成绩单、原转考单等)。
(2)教育实习鉴定表(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)。
(3)物流管理本科等专业的资格证书课程成绩单原件。
(4)资审结果非“完全匹配”考生的相关材料,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3。
(5)县(市、区)考办要求的其它材料。
五、特别提醒
(一)2024年5月15日,我省对现行专业及考试计划进行了调整,具体事宜详见信息平台首页“专业计划”栏目内的相关通告。其中,2024年7月之后注册成功的考生须按新计划申请毕业;2024年7月之前注册成功的考生,在过渡期内,可自主选择按原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。
(二)考生本人对毕业申请时所用个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、真实性负责,并须确保现场确认时所交材料符合要求、真实有效。凡提交虚假材料的(虚假或无效的身份证件、前置学历材料、相关证明等),一经查实,将取消毕业资格,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。
(三)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毕业申请的(含材料图片上传、毕业申请提交等),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毕业办理。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,本次毕业申请作废。
(四)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毕业信息无法注册、毕业证书扣发等后果,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(五)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,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属县(市、区)考办负责发放。发放时间为学信网学历信息上网后,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通告信息。
六、扬州自考教育考试院地址:
单位名称 | 联系电话 | 单位地址 |
扬州教育考试院 | 0514-87629736,87629760,87629721 | 扬州市史可法路199号 |
宝应县自考办 | 0514-88203766 | 宝应县苏中中路508号县自考办(城北初中东大门向北50米) |
邗江区自考办 | 0514-87977959 | 扬州市兴城西路174号邗江教育局一楼东 |
仪征市自考办 | 0514-83450316 | 仪征市工农南路5号 |
高邮市自考办 | 0514-84612329 | 高邮市城市商务大厦8楼(高邮市海潮东路海潮大桥东南侧) |
江都区自考办 | 0514-86865751 | 江都龙川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教育局一楼107室 |
附件:
2.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.docx
江苏省教育考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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